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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别人家的孩子董婉 (1 / 3)

董婉,在钟灵毓秀的山东高考大军中,胜出的优秀人才,俗称“别人家的孩子。”

在董婉卧室的墙上,床的对面贴了满满一墙的奖状。这还只是董婉母亲精挑细选,在能装满一个行李箱左右的奖状中,选出的最具代表性的奖状。

董婉四岁开始学钢琴,五岁开始学跳舞,六岁开始学琵琶,七岁暑假因为要上小学了,母亲勉强给董婉放了个假,八岁又间或的学了学古筝、唱歌和武术。

最后要不是实在看自己姑娘课实在已经安排不过来了,才勉强又减了几样。

小学四年级就考了钢琴十级、琵琶十级、当地的女子武术比赛第三名。

不要以为董婉走的是艺术这条路,董婉是从小学到高中三年级每一年的三好学生,最后以十分优异的成绩考取了全国最好的政法学校学习了法律。

虽然此时的董婉,已经变成了一个带着厚厚眼镜片,因为整日呆在书桌旁变得有些驼背的书呆子。

学校里总是有传说,每年都会有几个学生为了期末的法律考试而猝死。

董婉和她的同学朋友们摸着自己日益往后退的发际线,对此经常表示深深忧虑。但却又踏上熬夜的不归路。

每到期末,董婉和她班级里的同学,像是上课一样霸占满整个通宵教室。

为了能整夜熬过去各出奇招。有人用花露水洗澡,有人用水壶装满了咖啡,还有人味同嚼蜡般的依靠吃东西勉强维持精神。

到凌晨四点太阳渐渐升起的时候,她的同学们又会成群结队的迎着初阳,在经过云彩散射下来的微弱阳光中,在大马路上大声诵读背诵。

董婉经常觉得,可以监狱的生活也会比这好一点吧。

欲哭无泪,毕竟生活太难,法律生太难。

每次期末考试都成功活过来的董婉,对自己越来越放肆。为了考司法考试的主观题,想到她老师讲的我们学校考司法考试基本上就没有考不过的。

为了不成为那将成为同学们口口流传的某个人而丧失颜面,董婉连续熬了五个大夜,五天加起来睡眠时间不足几个小时。除了昏过去,董婉强撑着自己不能睡。

最终,在考完主观考试的当晚,躺在自己的床上与世长辞。

看着因为自己的猝死而花容失色的同学们,看着伤心欲绝的父母,看着痛失英才捶胸顿足的老师。

董婉这个当事人就是后悔,非常后悔。

阎王爷站在一片白茫茫,了无生机的幻境中问她“逝者董婉,你可有什么想说的?”

董婉说出了她毕生的遗愿:“我想恋爱蹦迪喝小酒,畅快生活无烦恼。”

阎王爷看了看董婉的年龄,挠了挠头,“你都二十二了,还没谈过恋爱,是不是过于凄惨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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