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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与三十八个子女 (1 / 3)

梅与三十八个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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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剑律师事务所。

> 我正在办公。

> 一个风韵诱人又略带疲惫的妇人闯了进来。

> 天!

> 竟是梅!

> 她从外面回来啦!

> 一问,才知她又带来了满肚子的传奇经历。

> 且说梅那年在外面治好性病之后,进了一家玩具厂做工。

> 但终于因吃不起苦而又重操旧业:进了一家夜总会当坐台小姐。

> 起初只是坚持卖笑不卖身,因为有了前次的经验;后来,便不知不觉陷了进去,又开始了沦落。

> 不久,梅莫名其妙地爱上了一个名叫吴征的小伙子。

> 吴征,一家福利院的副院长,人老实极有爱心,还有二样绝活:酒量大,歌喉好。

> 因此,凡有大老板、大企业家向福利院捐钱,请客时,必请吴征到场,先叫他大唱一番,尔后再轮番上阵,以灌醉吴征为荣,但大都败下阵来。

> 吴征多次来夜总会,故梅认识了他。

> 终于有一天,吴征带梅去福利院看孩子。

> 福利院收养了五十多个弃婴,大多是健康的女婴,也有残疾的;但男婴全是残疾的,不是缺唇便是脑瘫,或者有先天性心脏病……五花八门,什么病都有,直看得梅心惊肉跳。

> 很快地,梅又被福利院的工作人员的爱心感动了。

> 这些工作人员都把这些孩子当作了自己的孩子一样,不辞辛苦,细心照料。他们努力把这些孩子的潜在能力开发出来,便他们将来有一技之长可以立足于社会,因为他们不可能一辈子住在福利院里,孩子们将会有自己的生活。

> 从福利院回来,梅决心离开那个让她蒙羞的夜总会。梅在夜总会里是头牌坐台小姐,公认的台柱子,老板于斗(人称“鱼头”)不情愿放梅走。

> 后来经过梅一番据理力争,谎称家里开了一家服装店让她回去打理,鱼头才勉强放梅走,但扣了她一万多元工资,说一年后再来取。

> 福利院的孩子身残志坚,为有自己的一片天空而努力奋斗。梅也决定走自己的路。

> 回到老家,梅用自己攒来的钱去学开车。学成后在县城帮人家开出租车。

> 不久,她得知当地有意对外招商开办一家服装厂。梅对此很感兴趣,决定去试一试。

> 梅找到吴征,把想法告诉他。吴征也很赞成。只是苦于无资金。

> 吴征帮她出了一个主意:可以找原来夜总会的小姐妹入股,也正好让她们脱离苦海干点正经事。

> 于是,梅暗中联络她们,当即得到8名小姐妹的响应。每人出资2万元,再加上吴征,一共集资20万元。服装厂很快办起来了。吴征也停薪留职来帮助搞,8名小姐妹成了车间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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