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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章 广立村社 (1 / 3)

杜中宵看了娄知县送来的关报,道:“果然不出我所料,一年多的时间,周围买房开店的员外,还是以前县里的大户。商场的事,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办了。”

一边说着,一边交给身旁的张昷之。

张昷之看了,道:“世间事本就如此。那些员外们,又有本钱,又有手段,又有人情,做生意自然比别人强。一般的百姓人家,除非暴富,不然怎么能开起店来?”

杜中宵道:“话是如此,不过,都是这些人赚钱,地方之权也难免落入他们手中。又有本钱,又有职权,世世代代把持地方。所谓官无封建,吏有封建,无非如此。”

苏舜钦看了关报,也道:“提举,各地都是如此。州县人手短少,只能依靠这些大户治理地方。虽然他们把持地方权柄,但朝廷赋税差役也在他们身上,此治天下之术。”

杜中宵点了点头:“以前如此,是因为朝廷钱粮,是从田里收来的。不用他们做事,钱粮难收。常平司不同,属下各产业,均与赋税无关。如果还用这些人做事,只会让他们赚更多的钱。一边有地,一边靠着工商赚钱,这就难管了。这样吧,你们与常平司下的商场徐主事一起,拟一个条例出来。商场里卖的大宗货物,特别是土产之类,相对容易的,以后均由村社来做。参与立社的只能用中下等户,商场贷给本钱,收买货物。这些村社的货物只能卖与商场,不许卖到其他地方去。”

张昷之不明白:“提举这样做,有何用意?”

“一是商场里卖这些货物,必然有钱赚,绝不会亏钱。这跟其他生意不一样,是稳定的,就当常平司支持地方贫户。中下等户有了这产业,便就不必事事看上等户的脸色。州县有了这个抓手,官员就不会为吏所制。再一个,中下等户有了这额外收入,日子宽松,可以替官府做事。”

杜中宵说的很模糊,好在张昷之和苏舜钦都多年为官,还是理解了杜中宵的意思。朝廷治理地方是有成本的,赋税差役之外,还能够承担一定成本的,只能是中上等户。所以赋税差役在他们身上,管事的公吏也是从他们中出,主动让权给他们。中下等户有了产业,虽然是集体所有,也有了跟中上等户博奕的本钱。官府从中调解平衡,可以从地方大户中收一部分权回来。

其实说穿了,就是团结贫下中农,让他们组织起来,常平司给他们稳定的产业,从被地方大户把持的公吏差役中夺一部分权回来。客户和中下等户有了一部分独立性,官方趁机把权力沉到基层。

这样做能不能解决乡村矛盾?当然不能。地方大户们不只是有钱,还有势,所以才叫势力之家。发展到后来,无非是在常平司的商场之外,自然再出现一个工商业系统,把那些大户们融合进去。

常平司的这个系统,只是向京西路的乡村地区伸进一根棍子,搅动原来一滩死水的局面。在这个过程中有的大户会倒霉,或者跟不上局势,或者乱做生意把本钱亏光。哪些人倒霉,就跟地方官员的态度和做法有关了。枣阳县这里,杜中宵一定要让史员外倒霉,这一点大家都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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