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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投其所好 (1 / 3)

杜中宵回到京城,先拜访了夏竦,送给了他一些羊毛呢。因为此次杜中宵回京试馆职,是郑戬和明镐所荐,夏竦心中有些别扭,对杜中宵不似从前亲热,甚至没有留他吃饭。

杜中这不以为意,从心底里,他也不想跟夏竦有太多瓜葛。夏竦的时代已经过去,现在朝中掌权的官员,大多跟他不对付。杜中宵恩怨分明,曾经帮过自己的要记住恩情,但也不会去刻意巴结。

离了夏竦住处,见天色还早,杜中宵带了十三郎,到了参知政事宋庠的府第。

宋庠是天圣二年的状元,而郑戬则是那一年的第三名,两人同年,私交甚厚。火山军近两年,杜中宵治绩突出,给河东路经略司带来很多好处,郑戬心中有数。并州辞别的时候,特意告诉杜中宵,到京城可以拜访宋庠,他会写封信向宋庠举荐自己。因为郑戬明白,杜中宵长于政事,文章并不擅长,偏偏馆阁试的就是文章。没有实权人物帮忙,杜中宵此次回京结果难说得很。

康定年间,郑戬为枢密副使,宋庠参知政事,同年叶清臣为三司使,加上同年的宋庠弟弟宋祁升天章阁待制,四人关系紧密。天圣二年的进士一时在朝中风光无比,被称为天圣四友。因被疑为朋党,四人同时被贬出京城,十年之后,才堪堪回到了当年的地位。

经过了康定年间的风波,虽然仕途多了许多波折,四人的友谊却愈加深厚。此时宋庠复为参政,郑戬帅河东,叶清臣为翰林学士,宋祁则为群牧使,同时与欧阳修合修《唐书》,个个位高权重。如果能够得到宋庠的赏识,杜中宵此次召试就会顺利许多。

宋庠精通字学,古今文字,甚至是此时常用的俗体字,无一不通。康定年间初为参政的时候,中书吏人用俗体字写他的姓,他就不肯签字画押,说不是自己的姓。其实在杜中宵眼里,俗体宋字,不过是把下面的一撇一捺省成了两点,后世行书中习以为常,根本算不上别字。

正是因为宋庠有这个爱好,杜中宵经过相州的时候,特意搜集了一些刻有文字的兽骨龟甲。此时安阳县出土的甲骨不多,更加没有人注意到甲骨文的存在,算是投其所好。

宋祁为人奢侈无度,家中日日设宴歌舞,宋庠则与弟弟正相反,生性简约,不喜声色,一生最喜欢的事情就是读书做学问。初为执政的时候,一年上元夜,宋庠在自己家里安心读《周易》,隔壁弟弟家丝竹之声不绝,吵得他的心久久静不下来。第二天给弟弟写信:“相公寄语学士,闻昨夜烧灯夜宴,穷极奢侈,不知记得当年上元同在州学内吃虀饭时否?”宋祁看了大笑,随手回信:“却须寄语相公,不知当年吃虀饭是为甚底?”两人同父同母亲兄弟,脾性恰好相反。

递了名刺进去,杜中宵在门外等了一盏茶的功夫,一个老仆出来,带杜中宵入内。

宋庠的府第扑拙,没有炫目的装饰,院中的花木也已光秃秃的,没有什么当朝相公的气相,直似个平常的小康之家。当然作为参政,府第大还是足够大的,京城这寸土寸金的地方并不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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