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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让军人出身的夜狼喜动颜色,赞道:“真是好马啊!”

“好马啊!”?

此时,也有一个人正在赞叹,他就是这个马场的主管―莫雷千骑长。

他坐在一张靠背椅上,头靠在椅子上,看着红马欢奔,得意地赞叹起来,“小红是我的最爱,我是谁也不会给。上次,塔布来视察,我知道他喜欢烈马,把小红藏起来,不让他看见,要不然,小红可就有主人了。”

只见他右手一弹,一颗花生仁准确无误地飞进嘴里,咀嚼了起来,吞了下去,而后左手端起酒杯,浅浅地喝了一口,又感叹道:“小酒、小红,我的最爱。”

莫雷是个五十来岁的军人,个子不是很高,也就一米六多一点,而且,他还身有残疾,左脚掌只剩下一半了。那是十年前,他随军出征神封要塞,给一个使刀的蓝月军人砍下的,要不是他见机得快,躲得巧,被砍下的就不是他的脚掌,而是他的脑袋。

莫雷把酒杯放下,左手抚着左脚掌,恨恨地道:“那个家伙,我这辈子都记得住。”

他说的是那个砍下他脚掌的蓝月军人回想起当时情景,他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运气真的是很好,他之所以能够躲过一力断头之厄,是因为他给一具尸体绊了一下,一个趔趄倒下去,无巧不巧地躲了过去,可苦了脚掌。

残废之后,莫雷再也不能上战场,给安排来养马休卡王国和蓝月帝国连年大战,马匹消耗很大,英罗凡上台以后颁布了马政,设立了很多马场。把养马提到战略高度,极为重视从战略角度来说,养马极其重要。但是,在绝大多数人眼里。这是无足轻重的,往往把那些在战场上受了伤,残废了的军人安置来养马,莫雷因此摊上了这差事。

莫雷初来时,心里很是不爽,认为是在流放他过些日子,他才觉得养马也是个不错的差事,原因在于没人管。至少管得很少,没有在军队里管得那样紧,他就是这里的主宰,这里的一切都是他说了算,可以说他是这里的土皇帝每天,靠在椅子上,过着花生仁下小酒的日子也挺逍遥的。

不过,也有一件事情让他特别不爽,就是小红出生以后,以他的眼光看来。绝对是一匹良驹,是他梦寐以求的万里马,着实让他高兴了好几个晚上睡不好觉。可惜的是。他却不能骑乘,因为他脚掌有问题,骑不得马,让他把那个砍下他脚掌的家伙的老祖宗不知道问候了多少遍。

“小红,我要给你找个好主人。”莫雷咀嚼着花生仁说道。

“那匹红马真是匹难得一见的万里良马,我要抓住它,献给大人。只有大人这祥的人,才配得上红马。”

夜狼憧憬地说,大手一挥。军士们控马而出,杀了过去五千名蓝月将士。像海潮一徉漫过了草场。战马奔驰声大作,给原本就蹄声一片。壮观之极的场面增色不少,蹄声更加响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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