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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八章 走钢丝 (1 / 3)

“不热不热,我自己来。”

林道秋赶紧摇了摇头,然后准备接过郭佑华的手帕。

但对方却避了一下,不让林道秋拿走。

“这么见外干什么,之前都帮你擦了那么多次了。”

此话一出,林道秋吓得腿都软了,他可不记得之前郭佑华有这么好,还帮自己擦过汗。

听到郭佑华这样说,旁边的林青霞似乎像是察觉到什么一样,她突然一下子安静了下来。

虽然不知道郭佑华为什么要突然这样做,但林道秋觉得,对方不会无缘无故对自己示好。

按照自己对郭佑华的性格来判断,看来她已经看出自己和林青霞的关系。

而这个类似恶作剧的动作是在警告自己,或者是有别的深意?

“你还记得以前的事情啊。”

林道秋可不想被郭佑华就这样拖着走,他必须把局面反转过来才行。

“当然记得啦,去年我们一起拍戏的时候可开心了。”

郭佑华才不管林道秋说什么,反正她今天晚上就是打定主意要让林道秋吃瘪。

“是啊,已经快一年的时间了,仔细算一算我们已经有半年多没见过,都不知道你最近过得怎么样。”

林道秋不说还好,他一说郭佑华就来气,这家伙真的有大半年的时间没找过自己。

不过这句话林道秋可不是对她说的,而是在告诉旁边的林青霞,自己已经有半年没和郭佑华见过面了。

如果自己和她有什么特别的关系,又怎么可能这么长时间没见呢。

简直就跟在走钢丝一样,林道秋每句话都得说得小心翼翼,生怕有什么言语上的闪失就掰不回来了。

“我过得很好啊,秋哥这段时间这么忙,没时间见我也是很正常的嘛。”

郭佑华虽然脸上在笑,但心里却恨不得把林道秋咬死,他竟然还记得起半年都没来找自己。

本来还以为是当初自己的话让林道秋误会了,但现在看起来对方恐怕已经移情别恋了。

“想当初我到香江举目无亲,也就是阿华你不嫌弃,愿意来参演《钱少爷》,我又怎么可能会忘记这些呢。”

林道秋突然提起了这件事情,让郭佑华突然愣了一下。

想起来当初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是在银行,自己当时只不过是一个没什么名气的演员。

林道秋一开始就要请她当女主角,自己还以为他是个骗子。

“还好当初秋哥真的跑到邵氏去请我,不然的话《钱少爷》恐怕就没我的份了。”

“就算没有《钱少爷》那部戏,以阿华的资质成为大明星也是迟早的事情。”

林道秋这句话有些言过其实,要不是因为有《钱少爷》这部戏的话,方逸华也不会如此重视她。

前一世到了1981年之后,郭佑华在履行完邵氏的合约就离开了电影圈,去国外定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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