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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二十五章:降山陕屯税 (1 / 3)

高到什么地步?

除去每年八百余万两的京杭运河关税外,天启四年一年,全国矿脉,都监府的矿监收入就高达一千四百余万两。

什么概念?

矿税一项收入,就足以大明给全天下的军队发饷。

登莱两府新盐法推行以后,盐税也在天启四年从历年亏损转为收益,只不过还不高。

去年登莱两府、两淮之地及福建沿海各省,盐税收入不过三百八十余万两。

不过任是谁都看得出来,这个数字,在天启五年至少会翻几番!这也是朱由校大力推行新盐法的原因…

日后每年赈灾的开销只会越来越多,说实话,单凭每年两千多万两的矿税和关税,几乎做不了什么。

就和后世还花呗一样,拿到钱,手里还没捂热乎,转眼就交给了别人。

朱由校要做的,就是“财富自由”!

除矿税、关税及愈发成熟的盐税以外,还有一向不算在内的隐形收入,即朱由校与西班牙皇帝腓力四世签订的通商条约。

该通商条约签订于天启二年,签订以后,沿海地区的两国商船源源不绝,极大促进了海上商贸的发展。

大明的瓷器、丝绸、衣饰等各种商品紧销海外,尤其是名贵丝绸极细工瓷器,连西班牙皇室也争相购买。

而西班牙人的一些特有商品也流传到国内,例如更为精准,可以用于火炮制导及将领观察战场的单筒望远镜的镜片。

以及较为全面,大明以南及北的其余国家全图,欧洲各国王室、皇室中流行的收藏品,等等。

无论是什么,东方、西方之间贸易的和平往来,都有助于将来大明向全球的发展和扩张。

当然,现在朱由校还只是有心无力。

正是因为通商条约的签订,使得福建、浙江等沿海省份在近几年发展出了几个较为繁荣的港口城镇。

这些港口城镇,商船终日间的往来络绎不绝。

各国商队经大明,前往日本、回到香料群岛等地,形成了一个互惠互赢的健康贸易局面。

而随着海上商业的发展,其余各国也都纷纷来找大明签订贸易协定,朱由校自然来者不拒。

皇商会及苏州织造局,负责管理眼下大明与各国的贸易往来,而督办司收取夹税。

皇商会和苏州织造局,针对各国之间往来的商品,分别收入商品成交量一定额的银两,谓之“夹税”。

所谓夹税,实际上就是商税的一种,因贸易协定的签订应运而生,只不过还没有正式成为合法的税种。

朱由校也正打算一步步收取商税,温水煮青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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