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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第 104 章 (1 / 4)

相较于其他进士, 他们这一甲三人的待遇明显颇为不同。

沈煊几乎是前脚回到家门儿,后脚宫内便有任命下达。

看着眼前这些笑意盈盈的内侍们,沈煊不由感慨, 怪不得一甲的名头那般吸引人呢!

光是这官职亲授便足以让人激动不已了。

本朝照例来说一甲三人的官职都是定下来的。

状元明显更为特殊一筹, 任从六品翰林院编撰。而榜眼, 探花均为正七品翰林院编修。

而沈煊所任,正是翰林院编修无疑。

待传旨的内侍离开之后, 沈家登时便陷入了一片欢腾之中。

管家那是激动的脸都红了, 有眼力见儿的下人们争先恐后的前来道贺。

顾茹更是挺着大肚子亲自发话:“吩咐下去, 家里所有人, 这月都领上三份儿的月银。”

此话一出,下头人脸上明显喜色更浓。

沈煊的报到时间就定在两天之后, 而就在这这短短的两天时间, 沈家上上下下所有人几乎都意识到了自个儿身份的转变。

不说街坊邻居们纷纷来贺, 就连顾茹都接到了好些份邀请,这在以往可是从来没有的事情。

沈煊此时所住的这个胡同名为万卷胡同, 位于皇城西南方向。

古人普遍讲究东尊西卑”和“南尊北卑” ,就如承恩伯顾家便坐落于皇城正东方向。顾名思义, 此地所居,多是一些职位不高的小官员们。或是如黄家那般家道中落的书香门第。

可以说整体房价并不高到哪去。要不然, 他们当时初到京城也不能这般轻易的拿下这所房子。

至于商户,反正沈煊来这里这么久,是没见过有商户居于此地的。

古人在房屋买卖一道也是限制颇多。

西汉时朝廷便有规定:“欲益买宅, 不比其宅, 勿许。”也就是说买房子只能买挨着自己现有住房的房子,房子只能在相邻的邻居之间交易。

而至五代以后,政策稍稍放宽了些许:“有货卖宅舍, 仍先问见居人。若不买,次问四邻。不买,方许众人收买。”

意思是要卖房子,首先要考虑亲戚邻居,只有在两方都不愿接手的条件下才可买卖他人。

此番种种,虽然看似不近人情,但这也跟古代户籍政策有关。古代政府人力有限,倘若人员流动过于频繁,于人口管理方面着实不便。

而至本朝政策更为放宽了许多,但为防邻里纠纷也曾明令:

户主在买卖房屋之前,还需经由邻里众人同意,衙门届时还会有专门儿的差役前来询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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