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后。
庄平和易菲在院子里看着两个孩子正玩着沙子。
“菲菲,我已经想好下一部小说写什么了。”
“写什么?”易菲期待道。
“写孩子们正在玩的东西。”
“沙子?”
“对啊,我昨晚做了一个梦,梦里我不叫庄平,而是叫栾城,你想不想听听?”
易菲顿时来了兴致,“快跟我说说!”
庄平讲述着自己这个梦,也是他下一部小说的主题。
…
栾城伴着着风沙,艰难前行。
一步迈出,沙子直接埋没了半截小腿。
他的头上缠着一圈又一圈破烂的布条,戴着一副镜片和镜框都风化到泛白的太阳镜,穿着一身还算板正的泛黄的行军服和一双磨得快露出脚后跟的高帮棕色牛皮鞋。
这一身不堪的佣兵式行头都是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具体说,是从骸骨身上。
栾城拍打着头上的布条和太阳镜上面很快挂满的黄沙,然后弯腰脱了牛皮鞋倒了倒沙子。
忽然,他想起了什么。
旋即,栾城在沙漠上写下了一个数字,1455,像是写在了自己的脑子里。
这是他穿到这里的第1455天。
他不知道这是什么年代,只能用出现在这里的时间记录,免得失去了时间概念,甚至不知道自己今天刚好28岁了。
在这1455天里,栾城走了至少8000公里。
不过,沙漠中的方向感差,大部分路程是在绕圈,栾城估摸着直线距离也就几百公里。
走了这么远,栾城却没有发现一个活人,甚至任何的活物,即便是骸骨,大多都残缺不全,更多的是零星散落的白骨断肢。
栾城一脚跨过“1455”,继续艰难前行。
日落,磨盘大的太阳刚刚落到地平线下。
一望无际的黄沙与夕阳晚霞交相呼应,完美契合得令人绝望。
随着天色黯淡,风沙又起。
栾城裹紧头上的破布,躲在一个小沙丘后面盘坐下来,准备清点这一天的收获。
他拿下脖子上一边一个挂着的两个布袋,像极了80年代初村里走街串巷要饭的,如今成了他最有用的工具,一应生活所需、拾遗都暂存在里面。
栾城打开右手边的布袋,先是翻出一包饼干,原本看都不想多看一眼的零食,如今竟然成了他手里最好吃的东西,而且还是过期不知道多少年的,好在沙漠中保存食物的效果比冰箱好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