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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红尘(求收藏!求月票!) (1 / 3)

217锦城四兽里边儿,最弱的恰恰就是朱彪,他虽然身材贼棒,号称行走的腋毛,但这是一个歌唱类选秀节目,不允许脱衣服裸奔的。

苟建有资本,牛子铭有颜值,马小树有才华。

不能脱衣的朱彪一无所有。

只有红尘……

他抽到的关键词,相当含混。

“红尘”是一个格外宽泛的命题,很难写,这是朱彪的切身感受。

当然,他所谓的写,并不是写歌而是写诗,这位文艺壮汉每天写一首诗的习惯,即便是在训练营也保留了下来,并没有中断。

目前为止,朱彪挑遍了节目组的歌单,也没有合适的歌,要么太难听,要么他唱不了。

诗人嘛,通常都是废物。

马小树选择帮朱彪写歌,不仅仅因为他是宿舍的老大,也是为了尝试和摸索他自己写歌的“逻辑”。怎么样才能有效刺激到脑海中的梦境迷雾,然后触发音乐作品。

正所谓实践出真知!

“先把你写的关于红尘的诗念一念,我找找灵感。”

马小树说。

朱彪老脸一红:“咳咳……不体面,不体面,有点羞耻。就是,那个……时间如洪流,爱情被冲洗得一干二净,留下的只有痕迹,但,这些痕迹都是美丽的……”

牛子铭:“咦惹!!好恶心!”

马小树哆嗦了一下:“老大,确实很恶心。是写的黑珍珠吗?就她在你身上留下过痕迹,其他的都没上身。”

朱彪尴尬道:“这叫现代诗!跟黑珍珠……有点关系,但不多。”

牛子铭:“还不多?都给你吮肿了!”

黑珍珠是老大朱彪的佛尔斯特吥啦嘚,他曾在宿舍夜谈中,用猥琐的诗歌详细描述过某些细节。

马小树咧嘴:“哈哈!肿不肿我不知道,有些灵感了……也许,分分钟写出新歌,也许,永远也写不出来!”

牛子铭:“好诗!”

朱彪:“马灵感你特么也会写诗?”

马小树翻了个白眼,这特么是写诗吗?

只要会按回车键。

管你叫浅浅还是深深,都是诗人。

但,马小树是真的找到了灵感。

他开始念白,直接用朱刚烈的诗词改动了一下:

“当爱情在时间的洪流里,被冲洗得一干二净的时候,留下的也许只是一些爱的痕迹,但愿苍天保佑,这些痕迹是美丽的……”

至少,马小树忠实地沿袭了朱彪诗歌的中心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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