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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8章 大使、华商 (1 / 4)

总督范德朗给魏安等举行了隆重的接风酒宴,宴上提出要在城外运河边划一大块地给魏安建大使馆。

“巴城寸金寸土,运河边更是宝贵,我们也不好占用如此宝地。”魏安手端着酒杯,杯里的朗姆酒他抿了一口就喝不下,便就端在手里做样子,“本使有个不情之请, 想请范总督给我们在城外划一块荒地,只要在海湾边,距离巴城远些也没关系。”

“我们可以自己请工匠建一座大使馆。”

范德朗满面通红,他给大明的这块地不大,但确实是城中繁华位置了,可没想到明人居然不领情。

思索了一下,最后看在这六船货物的份上, 尤其是那些生丝的份上, 他最后还是点头同意了。

宴会后, 魏安直接请杨昆帮他寻块地,杨昆对新来的这位驻巴大使也是很巴结,赶紧就寻了一块地。

那块地邻近巴达维亚城,隔河相望,既能修码头停泊商船,周边还有大片空地可供发展。

别说建个使馆,以后就是再建商馆,甚至建个城堡、大市镇都没问题。

当然,这块地也紧邻着杨昆自己的土地,要是河这边开发起来,他自然也受益多多。

在刚才宴席上, 杨昆被魏安特意叫到旁边坐,席上与跟他谈了些他此行来的任务, 甚至将来大使馆定位等。简而言之, 魏安以后做为大明官方代表,皇帝特使钦差长驻巴城,主要是负责与荷兰人交流联系的, 也负责侨民相关事务,但不会插手具体的事务。

甲必丹依然还是华人首领,他们的那些代征税等特权依旧。

大使馆真正对他们有影响的,可能就是绍天帝要求的领事权。这个权力便是在巴达维亚,如果华人内部有纠纷,那么大使馆可以依据大明的法律处理本国商人间的纠纷。

在涉及华人与荷兰等外国人有纠纷时,虽然要遵守巴城律法规定,但涉及华人的案件,须通知大使馆,大使馆不仅有案件知情权,还有旁审监督权。

其它方面,大使馆主要还是负有联络两国,贸易合作等事务。

比如巴城的荷兰人要去大明,也须先到大使馆取得签证,商船前往大明,也一样要登记等。

在巴的华人要回国,也要登记,若要带异族的妻妾儿女甚至奴仆、朋友等回国,更需得到登记批准发给签证等。

总的来说,魏安以后长驻巴达维亚,跟甲必丹杨昆没什么利益冲突, 甚至会保护华人的利益,对他们是好事。

正因得到这个保证后,杨昆现在对魏安很是客气尊重。

毕竟魏安也说了,以后大明那边会有更多的商船直接来巴城贸易,到时船、货来了后,都会直接跟杨昆他们这些本地华商联系,通过他们为中介买卖。

大明也对巴国公堂这个华商组织表示尊重和支持。

甚至朝廷还授权给他,对杨昆这样的大华商,授予官衔。

其实就是给他们一个特别机会,允许他们捐银买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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