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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升堂审案 (1 / 3)

江都县衙。

今天是陈清一案重审的日子。

一大早,陈清的家人便早早到场,主要是陈清的父母以及他的一对弟弟妹妹。

陈清父母一共三个孩子,陈清的老大,今年十六岁,妹妹刚满十三岁,至于幼弟,今年才十一岁。

陈清家里的条件,比起沈毅家里还要差一些,沈毅家虽然是士族之中的寒门,但是至少可以称得上是士族,而陈清家里则是江都城郊的农户。

当然了,能供养陈清这个读书人出来,陈家不可能是贫农,事实上陈家家里有十来亩地,住的也是瓦房,虽然都是陈清父母亲自耕种,辛苦一些,但是一家老小也能吃饱饭,每年能够存余一些。

陈清幼年蒙学,蒙学的先生就说他是读书种子,将来是很有希望考中功名的,自那之后,陈父陈母便没有让陈清再下过一次地,干过一点活,不管陈清买书买纸买笔买墨需要多少钱,陈父陈母都会咬牙供应。

陈清也很争气,顺利的进入甘泉书院这种“名校”读书,本来明年就要安排他参加县试,然后府试,院试,考取生员功名。

有功名在身,就可以见官不跪,另外还可以免自家两个人的人头税,陈家的日子就会好过许多。

陈清天资聪颖,也很好学,年初上元诗会他一首上元词就颇为出彩,在书院里小有才名,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是很有机会考中秀才的。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陈清死了。

被人乱拳打死。

陈清被送回家的时候,已经是一具冰冷的尸体了。

可想而知,陈父陈母,该何等痛心?

事实上,陈母当场就昏厥了过去,这几天时间精神也变得不是如何正常了。

然而这几天时间里,陈家人多次来县衙询问案情,县衙一方面在刑讯沈毅,另一方面却没有告诉陈家人,只说案情正在审问之中。

当时,江都县衙的想法是先把这桩案子做死,等到一切尘埃落定之后,再将案情通报出去。

不过后来,陆夫子的进场,让这件事情出现了转机,弄到现在,事情已经与最开始不一样了。

现在,官府一方,甘泉书院一方以及范家等诸方势力,都达成了统一意见,要拿钱通来结案。

既然拿钱通来结案,那么这件事就不必那么遮遮掩掩了,因为钱通的的确确是当时的凶手之一,拿他论罪,江都县衙是“伸张正义”,不仅不用遮掩,甚至还值得宣扬一番。

此时,陈氏夫妇带着一双儿女,站在公堂的角落里,陈母还在不住的抹眼泪,他们的女儿也双眼通红,不过还是拉着母亲的手,在宽慰母亲。

除了陈家以外,沈家的人也到了。

沈家这边是沈毅的父亲沈章,以及他的三哥沈陵。

沈章今年四十岁不到,身材中等,穿着一身普通的布衣,穿着打扮,一看就是干练之人,此时他站在公堂的右边,抬头看着大堂上的牌匾,虽然没有说话,但是他的手还是微微有些颤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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